郑州市水利系统开展 《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水政监察支队  时间:2023-07-06 09:56:38  

今年51日是《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郑州市水利系统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郑州市水利局扫黑办印发《郑州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局扫黑办副主任沈言江提出:一是要求市水利系统各单位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把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养成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的意识;二是抓住水利领域执法这个关键少数,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答题等活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市水利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观看宣传片、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会等活动,把握重点内容,理解内涵精髓,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率。结合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案释法”党员活动日,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党员干部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各级媒体、互联网深入宣传。依托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局办公楼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重点、亮点知识,让人民群众加强了解以及防止黑恶势力发展的重要性。三是加强社会面宣传。在局大门口悬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条幅,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水政监察日常巡查、水资源用水户巡查、河长制巡查工作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在辖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解读,持续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市水利系统共组织专题学习30余次,制作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彩页6000余份,扫黑除恶宣传手提袋1500余个,有效地提高了扫黑除恶工作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了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

中牟县水利局在潘安湖、雁鸣湖等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宣传活动,巩义市水利局组织志愿者到企业、社区、乡村、机关、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努力让《反有组织犯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手提袋等宣传品,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接受社区居民法律咨询,4-6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份,手提袋500余个。

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针对跨渠工程情况复杂的实际,对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和重要条款。一旦发现违法施工、无证施工或其他犯罪行为,立即行动。巡查跨渠工程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跨渠工程施工人员法律意识。今年以来,采用约谈、指导等方式,和跨渠工程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存在问题。此举对积极解决跨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非常有效,彻底将施工中可能会发生的黑恶势力及犯罪行为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市节约用水中心邀请了河南德金律师事务所宋俊萍律师开讲座专题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宋律师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背景、立法目的以及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干部职工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立足主责主业,努力为常态化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市水利系统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的工作任务,在扎实推进我市水利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巩固好扫黑除恶成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和安全感。(扫黑办 刘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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