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郭家嘴水库位于二七区侯寨乡,属于小一类水库,案发现场位于二七区侯寨乡红花寺村西郭家嘴水库的库叉内。此前二七区农经委已多方走访,调查当地群众,查证该处渣土系红花寺村村民闫某所为,于12日对闫某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次日深夜,支队再次接群众举报,该地点有人正在乱倒垃圾,支队迅速启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相关人员会同二七区农经委、侯寨乡政府工作人员连夜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当场制止了闫某的违法行为,闫某表示立刻改正,并服从区委区政府的处理。
市水务局党委对此案也高度重视,陈松林局长在局党委会上安排要加大查处力度。为确保水库安全,
在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郭家嘴水库倾倒垃圾现象得以遏制。通过这种联动执法机制的建立,使各部门之间加强团结,逐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网络执法体系,增进了各单位间的联动效力,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对今后的水利综合执法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监察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