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制执行 树水政执法权威
——新密水政大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水土保持案件顺利办结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2-05 00:00:00  

201111月16日,新密市水政大队通过申请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顺利办结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一案,郑煤集团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规费共计256000余元。

郑煤集团在开工建设郑煤集团沉陷治理新密安置小区项目过程中,既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未缴纳水土保持规费,违反了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二条、《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法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

新密市水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多次上门宣传、通知无果后,依法立案处理。经过行政告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之后,郑煤集团没有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0年10月11,新密市水务局向新密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水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予以执行,并将该案件案卷及所有证据资料报送新密市人民法院,全力配合执行工作,新密市水政大队相关人员多次陪同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到现场进行查勘,为查实违法事实奠定了基础。案件执行过程中,新密市水务局局长徐绍敏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分管副局长王铁林具体安排部署,水政监察大队、局水政水资源科等大力配合,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此案的顺利办结,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锻炼和提高了大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更重要的是保护了水土生态环境的治理成果,树立了水政执法的权威,维护了水政执法的尊严。(新密市水政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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