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全面启动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1-17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执法保障,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郑州市水务局和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以保护水资源、维护河道运行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水务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以市水务局局长、党委书记陈松林为组长,市水务局副局长孙黎、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防洪安全为重点,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涉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涉及取水许可管理的违法行为;三是涉及水资源保护的违法行为;四是涉及节约用水管理的违法行为;五是涉及水利工程管理设施的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旨在使企业、公民的水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得到提高,水资源管理秩序逐步规范,切实达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进行计量,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全面推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816召开了郑州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各县(市)、上街区水政监察大队和局属各专业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参加了动员部署会。会议就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二是各县(市)、上街区都要成立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水务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逐步推进执法联动机制常态化;三是对典型水事违法案件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做好新闻报道,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四是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对拒不停止或者拒不整改的水事违法案件,要及时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采取上级部门督办、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五是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各单位一定要注重总结经验,多出典型,积极探索水务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使专项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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