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动 确保执法效果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2-21 00:00:00  

215日接到城建服务热线来电称:在郑州市文化北路与连霍高速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有人在河道范围内搭建简易房。支队指派引黄灌溉管理处监察大队查处该案,引黄灌溉管理处监察大队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案件案情复杂,即上报支队请求给予指导协助,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研究指导方案,决定由监察二科负责该案件的指导工作。

216日上午,监察二科执法人员会同引黄灌溉管理处监察大队监察员、河道巡查员到案发现场进行勘验,经调查该案当事人沙某(金水区杲村村民)为了做生意在东风渠郑州市北郊汽车交易场所段河道内搭建了4间简易房,当事人建房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属违法在河道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本着服务型执法的原则,执法人员现场对沙某进行了说法教育,沙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于当日下午15时许,将河道内的4间简易房拆除,恢复河道原貌。

通过对该案件的查处,不仅有效维护了我市河道的良好水事秩序,也进一步促进了水政监察执法网格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加强了上下联动的水政执法联合机制,对该区的水资源、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监察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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