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鑫聚源酒店违法取水案
来源:水政监察支队  时间:2024-04-16 16:10:20  

郑州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郑水罚决字〔2024〕第5

 

单位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鑫聚源酒店(张志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0MA9GGTHB2J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办事处姚桥路与小夏街交叉口西北角磨李社区东临街12号楼

本机关2024年2月2日对你酒店违法取水一事立案调查。经调查,你酒店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22年7月起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办事处姚桥路与小夏街交叉口西北角磨李社区东临街12号取用地下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之规定,已经构成违法。在我执法人员讲明相关法律法规并下达《郑州市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郑水罚责停〔2024〕第4号)和《郑州市水利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郑水罚责2024〕第4号)后,你酒店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后不符合要求。2024年3月25日,我局对你酒店下达了《郑州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水罚先告字〔2024〕第5号)后,你酒店在2024年3月29日提出陈述、申辩申请。2024年4月1日,郑州市水利局依法向你酒店下达了《郑州市水利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并对你酒店取水现场进行了勘验复核,你酒店在限期内未提供合法用水手续,不予采纳陈述申辩意见。你酒店违法证据:1.郑州市郑东新区鑫聚源酒店(张志辉)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3.取水情况说明;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5.电费转账截图、收据复印件;6.询问笔录;7.承诺书;8.执法记录仪视频根据你酒店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三、水资源管理(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处罚,较重违法行为:停止违法行为,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改正后不符合要求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酒店的违法行为属于较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本机关对酒店作出以下水行政处罚:处柒万元罚款

你酒店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郑州银行(账号:9230520109033282)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酒店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市水利局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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