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6年农村供水水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局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  时间:2026-01-09 16:45:27  

郑州市2026年农村供水水质抽检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此次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2026年农村供水水质抽检项目

2.采购内容:郑州市2026年农村供水水质抽检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疾病控制预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工作的通知》(豫水〔202515号)、《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590号)要求和郑州市农村供水工作安排,郑州市2026年农村供水水质抽检项目初步确定抽检样本372份。每月抽检31个样本其中登封市抽检8个样本,巩义市抽检8个样本,荥阳市抽检8个样本,新密市抽检5个样本,新郑市抽检1个样本,中牟县抽检1个样本;主要检测项目为总大肠杆菌、硝酸盐、氟化物、总硬度、游离氯余量

3.磋商控制价:15.0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本项目的所有检测内容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类似检测项目负责人经历和业绩;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依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112日—2026116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22下午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水利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水利局

地  址:郑州市颍河路110号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371-67721958

 

                                              2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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