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配套工程监控监测试点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时间:2025-09-16 16:28: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配套工程监控监测试点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2采购范围:

4.2.1、液位采集处理设备(50套):含两个子设备,分别是液面监测子设备和数据处理和传输子设备。

(1)液面监测子设备:具备适应窨井环境能力,能够精准、定时检测窨井内水位变化的设备。

1)支持对液位高度采集功能。

2)测量距离不小于12米。

3)测量精度不大于±5mm。

4)波速宽度不大于±3°。

(2)数据处理和传输子设备:将水位检测设备采集到的数据实时、稳定传输至监控中心的设备(如无线传输模块等)及相关数据传输系统。

1)支持基于移动网络的数据通信传输功能。

2)支持数据实时上报功能。

3)支持告警数据上报功能。

4)支持定位功能。

5)支持参数配置功能。

6)待机时长不小于180天。

7)待机功耗不大于200uW。

8)工作功耗不大约1W。

9)工作温度-30~70℃。

4.2.2、云管理和预警软件平台(1套):

(1)支持基于商用密码认证介质的登录控制功能。

(2)支持液位采集处理设备的数据上报、存储、展示等功能。

(3)支持配置命令下发功能。

(4)支持设备地理位置展示功能。

(5)支持历史数据波形展示功能。

(6)支持告警功能。

4.2.3、安装与调试服务:负责将上述设备及系统在指定的安装点位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

4.2.4、售后服务内容:系统运行移动卡流量服务费、云平台使用费,由中标方承担,本项目售后服务期限为1年(自项目验收完成日起算)

5.3服务期限:项目售后服务期限为1年(自项目验收完成日起算)。

5.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日起算,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行。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临湖路369号(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3、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获取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临湖路369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临湖路369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郑州市水利局网》,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临湖路369号

联系人:武先生,唐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87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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