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4-03-22 10:58:4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稳扛牢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谋划部署、带头落实整改、定期督导推动,有力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推动下高质量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科学统筹谋划。2023年10月2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和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郑州市水利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具体整改事项,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单位、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解任务、传导压力,为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二)认真履职尽责,狠抓整改落实。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同志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紧紧抓在手上、处处示范带动,在高标准推动个人负责事项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亲自督促指导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建立完善《郑州市水利局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建立落实责任单位问题整改进度周报告、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整改进度每半月通报制度,针对整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先后主持召开6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逐项分析研判、科学制定措施、强力推动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质效。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压紧压实局整改工作办公室监督检查责任,依据整改工作台账,通过实地督查、暗访抽查、进度统计、成效审核等形式,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化过程监管,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各整改事项抓紧抓实、落地见效。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2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行研究,研究审定《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整改报告上签字背书,以示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论述不深入,落实两大国家战略部署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系统开展再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列入2023年党组中心组年度第11次集体学习内容,组织党组成员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讨交流,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广泛凝聚起以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好落实好的政治自觉。二是覆盖全员抓好再宣讲。2023年9月2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局系统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讲。2023年10月31日,业务分管负责同志结合党课教育,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新时期治水思路向业务处室党员干部进行详细阐述,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学用结合确保实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黄河重要讲话精神,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组织编制《郑州市防洪规划》《郑州市水网规划》《郑州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郑州市黄河干流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郑州市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黄河刚性护岸研究,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守护黄河安澜。

2.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组织学习调研。2023年11月6日,结合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再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指导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配套工程运行管理、美丽移民村建设和南水北调对郑州市水资源调配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分别牵头开展专题研究,为推动郑州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党组带头认领责任,压实属地责任落实管理,贯彻、转发相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政策规定、制度办法等20余件,研究启用郑州市配套工程自动化调度中心,组建24小时运行调度值守队伍,进一步加大了督导管理力度,提高了配套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坚持科学规划和节水优先方针,加强南水北调配套干渠和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加大城市供水调节能力,强化重点部位巡查和安全监测力度,确保了南水北干渠和配套工程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截至2023年底,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累计总供水量50.5亿方,受水区范围不断扩大,高新、西南片区约130万人用上了丹江水,配套工程档案验收圆满完成,郑州配套工程一处五所完成提档升级,7处泵站配备了双电源,干渠防洪影响后续处理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不细,研讨交流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郑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要求,统筹安排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方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列出五个专题,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不断巩固学习成效。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完善涵盖学习任务、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重点内容的学习档案;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督促补学,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党组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注重灵活形式,扎实开展研讨。结合工作实际,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推动会前自学、会中研学、研讨深学闭环落实,确保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质效。

4.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整改台账。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局属单位“第一议题”落实情况,全面梳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局属单位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及具体执行情况,建立台账,适时督导。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加强研讨交流。局本级持续高质量落实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从严要求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作为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开展学习研讨。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纳入考核体系。2023年9月11日、12月20日分别对局属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公示。同时,将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基层党建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5.系统性谋划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业务处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以及《郑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对《郑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项目谋划。站位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项目梳理,本着实事求是、适度超前原则,科学计划好项目年度投资数量,高效完成2024年新增国债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加强规划督导。及时向各县区水利部门通报郑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对照规划确定的“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特别是贾鲁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规划涉及的金水河调洪工程、金水河分洪工程、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局主要领导同志多次赴工程现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项目进度,现场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6.《郑州现代水网规划》与水利部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郑州水网规划》编制工作专题汇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水网建设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网”“链”布局特点,进一步细化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聚焦重难点问题,扎实组织开展郑州市现代水网规划建设调研工作,形成《郑州现代水网规划建设调研报告》。二是加强政策学习。以《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深入领会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三是高效编制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完成《郑州水网规划》编制,于2023年9月22日通过专家评审,为构建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提供规划支撑。

7.“四水同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视察黄河和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制定郑州市“四水同治”2023年度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为全市四水同治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科学遵循。二是全力抓好推动落实。在常态化组织召开四水同治重点项目推进会议,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的基础上,2023年12月4日,组织召开各开发区、县(市)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四水同治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传达省四水同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总结2023年度工作及制定2024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三是顺利完成工作任务。针对重点项目,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工作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2023年度四水同治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郑州市2023年度四水同治工作被省四水同治办评定为优秀等次。

8.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将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河湖长制和“四水同治”考核以及幸福河湖创建评价指标,推动水资源管理各项目标责任有效落实。2022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目标值为16.3立方米/万元,实际值为16.3立方米/万元;2021年、2022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值分别为13.6立方米/万元、12.9立方米/万元,实际值分别为7.7立方米/万元、5.9立方米/万元,均未超过目标值。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管。组织各区县(市)对取用水管理不规范问题和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组织督导专班,开展常态化调研15次,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生态复苏、河湖健康持续向好,夯实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水支撑、水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取用水问题33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进一步提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水平。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调整,全面完成电子证照转名录工作,共录入和完善名录2527个,进一步夯实用水统计工作基础;组织各区县(市)工作人员参加水利部开展的用水统计线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市用水统计直报技术水平。

9.作为郑州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重点牵头单位,系统研究和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组织学习讨论。2023年12月8日,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就如何做好2024年度的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组工作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预判,为确保干渠汛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制定《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组工作方案》,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组下设综合组、水资源组、防洪工程组、规划(项目)组共4个工作小组,对组长、组员进行明确。制定《郑州市水利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具体任务,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三是科学谋划重点任务。紧紧围绕《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郑州市“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印发《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结合工作任务,谋划2024年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全力提升城市防洪能力,金水河调洪工程、金水河分洪工程、常庄水库加固提升主体工程完成建设,七里河分洪工程、七里河下游综合治理工程和黄河刚性护岸试点工程加快实施。四是强化南水北调水安全问题监督。报请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水利局、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围绕南水北调工程维护、供水、水质安全和生态保护,采取“徒步丈量+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郑州市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途径的2市5区98.93公里保护区内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10.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不及时,任务不具体、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及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等工作实际,于2023年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郑州市水利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二是细化分解任务。结合《郑州市水利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15日印发《郑州市水利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处室)和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完成时限。三是制定落实措施。2023年9月起,各相关责任单位(处室)均制订了月工作落实计划,由牵头处室具体收集上报每月工作落实情况。

11.《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工作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完善组织。根据最新的领导分工,对专项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调整人员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二是认真落实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召集专项组全体人员,学习市主要领导在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第七次领导小组会上讲话精神,围绕黄河安澜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谋划部署工作。三是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根据印发实施的《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印发了《防洪工程与水资源专项组2024年实施方案》。

12.重点工程项目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组织业务处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强化使命担当。二是科学谋划重点项目。结合2024年重点项目推进,科学合理谋划、深入论证,积极推进七里河分洪工程、七里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和黄河刚性护岸试点工程。三是积极推进前期工作。根据最新谋划的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土地规划、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保、环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做好重点项目的财政、用地等要素保障,完善各类要件,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

13.牛口峪引黄延伸工程、“四库两河”水系联通工程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因时因势、优化整合。全面分析论证建设项目的迫切性与现实性,对水利项目进行优化整合,牛口峪引黄延伸工程、“四库两河”水系连通工程优化为郑州城区西部“四库两河”水系连通(索河与枯河水系连通)工程,已列入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由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二是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科学分析项目可实施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项目定位,科学谋划,合理布局,认真组织设计、规划部门进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谋划,通过组织区、县(市)水利部门参加河南省水利厅组织的水利项目填报视频会议、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管理业务指导会议,及时召开2024年谋划水利项目联络会、河道治理项目申报国债工作部署会等形式,积极进行项目申报。三是规划先行、高标推动。委托国内水利行业设计领先水平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郑州市水利建设勘测设计院联合编制《郑州市防洪规划》和《郑州市城市防洪规划》,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水文分析计算有关内容,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创新规划思路和理念,构建了“西蓄、东疏、南截、北御、中调”的主城区防洪总体格局,为全面提升郑州市防洪安全能力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14.“西水东引”工程、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和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因资金和规划等原因停滞不前。

整改情况:西水东引工程:目前已列入《河南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下步根据前期情况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已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由南水北调集团与郑州水务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南水北调水网(郑州)公司具体推进。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已同意先行实施一期新建马渡提水泵站工程。当前项目建议书、可研(合并)均已批复,正在积极申请专项债。

15.南水北调后扶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拨付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压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台账,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题督查,督促县级政府切实提高资金支付率。二是压实落实整改责任。2023年10月30日,向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印发《关于限期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进一步压实责任,2023年11月22日,召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过程监督指导,2023年12月20日,印发《关于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率。三是推动问题长效解决。实行资金支付进度周报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动态掌握资金支付情况,每周汇总支付成果,确保了全市移民直补资金支付发放工作全部完成,处于全省前列。

16.企事业改革梗阻不前。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压实企业改革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专题部署研究,认真分析研判,谋划了整改工作流程线路图,理清难点、堵点问题清单,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突破难题的办法。二是严密组织,制定企业改革工作措施。针对各水利企业在改革工作中情况不同、路径不同、困难和难点也不同的客观事实,本着遵循要求、盘活存量、顾全大局、确保稳定的整体原则,再次对5家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分类推动,确保水利企业改革工作平稳落地。三是强化沟通,全面推动企业改制工作。郑州市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1月9日正式对改革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5家市属水利企业改制工作,正按照郑州市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整体要求有序推进。

17.两家企业因企业性质和人员安置问题不能正常改制。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鉴于此项改革工作的历史性和复杂性,压实分管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深层次剖析问题根源,分析制约改制工作的主要因素,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推动工作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前期改制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克难攻坚推动。结合两家涉改企业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企业性质认定、工商登记变更、企业人员股权和安置等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对两家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诉讼程序,已于2023年11月20日向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流程目前案件处于证据补充提交和庭前调解阶段,相关部门完成对两家企业的国有性质身份认定后,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企业完成改制营业执照变更,全力做好涉改企业人员股权认定和安置等问题。

18.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遗留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改革困难。针对涉改单位改革推进过程中,由于现有房产处置困难,资产无法变现,且市财政不负担改革所需费用等原因,导致职工经济补偿金没有出处,造成改革推进停滞不前问题,积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反映,努力寻求外部政策支持,内部想方设法挖掘潜力,想法加快改革力度,确保早日完成改革任务。二是讲清国家政策化解信访矛盾。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回应涉改单位职工和家属诉求来访,在讲清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协调责任单位全力推动去世人员家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问题解决。三是盘活现有资源筹措所需资金。为加快改革推进步伐,解决职工经济补偿金和退休职工去世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等经费来源,按照依法依规、有据可依原则,协调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涉改单位下属企业股权,将收购所得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经济补偿金。同时,委托收购企业按规定代管涉改单位办公楼和地下室资产,经营所得用于涉改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等费用,推动改革遗留问题彻底解决。

19.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新组建单位主要领导配备到位。经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汇报,在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23年9月24日,新调整组建的4家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均已调整配备到位。二是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改革过渡期管理教育。2023年8月28日,党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推进落实工作,并就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提出具体要求。2023年8月30日下午,安排分管领导深入4个拟调整组建单位,向干部职工宣讲改革政策,现场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三是全力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落地实施。截至2023年10月9日,新整合组建的4个单位均已完成挂牌组建和人员转隶。

20.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视不够,部分建管局“一金三制”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工程建管局对照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深入查找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三制”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建立问题台账,夯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扎实开展督导检查。2023年11月底对各在建工程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三制”进行了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限期整改。三是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各在建工程普遍完善了“一金三制”制度规定、工作机制。下步将定期对续建工程“一金三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紧盯新开工工程,采取下发提示函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一金三制”落细落实。

21.农民工“欠薪”信访案件持续不断。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要求责任单位系统分析农民工“欠薪”信访案件持续不断的主要原因,全面查找工作堵点卡点断点,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欠薪”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欠薪”专项治理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督促各工程建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责任,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三是开展专题学习培训。2023年11月,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集中传达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各建管单位赴局系统示范点—金水河调洪工程进行参观学习。各工程建管局普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四是加大问题解决力度。要求各建管局切实畅通农民工群众维权投诉渠道,新设立或规范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于发现的“欠薪”隐患、信访投诉进行认真调解、化解或解决。五是着力强化督导检查。对各在建工程处理畅通农民工群众维权投诉渠道、欠薪隐患、信访投诉、冬季“欠薪”专项行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22.对移民后扶项目建设推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统筹谋划,压实整改责任。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关于限期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明确和分解整改任务;于2023年11月22日指导责任单位召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安排专人实时督办;于2023年12月20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印发《关于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级政府加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常驻现场协调,优化项目设计。要求荥阳市水利局明确责任领导,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指定专员现场负责项目协调,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三是加强调研指导,确保整改成效。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坚持靠前指挥,与荥阳市现场会商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为尽快发挥项目效益,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该项目资金调整至王村镇洼子村新建道路项目并推动实施。

23.荥阳段坊村大棚项目至今未开工。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统筹谋划,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10月30日,向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印发《关于限期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明确相关县(市、区)整改任务和目标要求;2023年12月20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印发《关于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级政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二是常驻现场协调,确定整改措施。荥阳市水利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明确局长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多次实地现场调研项目,研究推进措施。荥阳市南水北调工程运保中心明确一名副主任现场负责项目协调,多次深入项目现场调研,与所在镇、村充分沟通交流,确定项目整改措施。三是加强调研指导,确保整改成效。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坚持前指挥,与荥阳市共同会商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目前,段坊村大棚项目已调整变更为段坊村谷物干燥机项目,变更手续已经完善,于2023年12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使用。

24.项目应验收未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统筹部署,深入了解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分解下达整改任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目标。主管领导深入移民户家中走访,了解项目效益发挥情况,现场指导移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压实整改责任。印发《关于限期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关于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级政府加强领导,推进项目建设和验收等工作。同时,要求责任领导靠前指挥,抽调业务骨干,负责督促协调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作成效。三是分级分类管理,集中开展验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级对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实现应验尽验,同时督促县级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抓紧进行验收备案。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已竣工项目验收工作。

25.对已建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部分已建项目无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学统筹,压实整改责任。印发《关于加强移民扶持项目资产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限期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关于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级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明确专人,每天与县级移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员沟通督促整改,每周汇总更新整改进展,全力推动落实。二是上下形成合力,推进问题整改。明确县级政府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县级移民中心、乡镇办、移民村联动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进度。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发电项目并网。经大孟街道办与当地电业部门充分对接,2023年12月18日按要求完成前期报备和并网申请报批工作;2023年12月20日,中牟县大孟镇街道办电业部门批复同意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

26.中牟县养殖大棚项目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压实整改责任。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移民扶持项目资产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限期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关于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县级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协调,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同责任乡镇联合办公,加强同县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接沟通,协调整改工作。三是形成合力,推动问题整改。2023年12月20日,狼城岗镇联合中牟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该项目用地进行套图,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土地性质结论,在通过项目的整体评估后,对项目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处置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处置。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扛的不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2023年11月6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召开会议研究。2023年11月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组书记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个人问题,主动认领,并作出深刻检查和情况说明,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未严格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分别于2023年11月6日、12月8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以学正风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在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组织学习郑州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对照清单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三是召开会议研究。2023年11月8日、12月19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系统部署重点工作。

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个别党组成员未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人员深刻检查。2023年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个人就未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汇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自我批评。二是抓好责任清单落实。督促局班子成员对照主体责任清单,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三是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建联系点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落实。

4.未落实每年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调研。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落实,加强基层帮带。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局领导最新分工,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二是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工作实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局中心工作,列入年度党组工作要点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明确方向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指导工作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

5.个别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没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检查强化自觉。2023年11月8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没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了深刻检查,2023年11月19日,相关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了个人问题并就未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从内心深处受到了触动和警醒。二是谈话提醒深化认识。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7日,党组负责同志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逐一进行谈心交流,对相关同志开展了重点帮教,进一步压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责任。三是从严审核确保落实。按照市委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精神,要求业务处室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以条目化形式列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应当涵盖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等重点工作事项,确保不缺项漏项。

6.2020年以来,受到纪检部门函询的人员未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责成相关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听取相关人员情况说明,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业务处室逐一列席会议,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二是查漏补缺。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以此为戒,举一反三,结合单位实际查找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制度按照程序、按照要求高标准落实。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同志其分管领导没有主动认领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作出说明。在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局党组会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同志的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情况说明,党组书记要求大家以此为戒,教育其他班子成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制度,分管领导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在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办公会上,重新印发学习党组及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11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自己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认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在班子成员针对问题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先后通过发送提示函、深入局属单位检查督导等形式,对履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时进行提醒,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8.日常监管不到位,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严肃处理。2023年9月4日,依据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处分的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给予相关人员开除处分,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二是开展以案促改。2023年10月31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11月3日,局机关集中召开以案促改动员会,针对酒后驾车等违纪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局属单位以案促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效果。三是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先后3次对局属单位工作秩序、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整改。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单位平时考核结果不精准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按照规定要求重新核实对象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二是认真排查。2023年11月15日,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暨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组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申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长效坚持。以案为鉴,加大对考核结果审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人员严格审核标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严肃处理。责成相关单位党组织就职工违纪问题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将相关人员违纪问题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核查。二是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存在的干部职工违纪问题,在局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对工作日不假外出、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纪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以案促改强警示、以责促廉明责任。三是严格日常监管。要求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负面清单》通知,对照清单开展排查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11.无预算购置车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管理。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责成责任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预算法等预算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肃性的认识,结合单位预算管理情况进行深刻反思。二是理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预算管理路径。针对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实际,坚持关口前移、强化统筹,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财务相关工作的通知》《郑州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资产清查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向性文件,与财政部门充分对接,找出最佳管理路径,确保重塑性改革期间预算管理正规有序。三是突出预算管理日常监管。2023年12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阶段性专题会议,对局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预算管理纳入2023年度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确保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2.部分项目建管局未按规定租用车辆。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责任追究。责成责任单位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及时退还租赁车辆,对建管局主要负责人在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组织全面排查。2023年11月底前,组织各建管局对违规租用社会车辆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要求各建管局严格执行《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避免违规租赁车辆问题的发生。三是常态化落实。针对建管局工作任务特点,局机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建管局租用社会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问题根源。2023年11月2日向各两个建设单位下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将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至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成立工作专班,专题分析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动项目遗留问题解决。二是理清清单精准施策。针对预付账款长期挂账事项,相关单位立即组织监理人员对相关预付款进行了抵扣认定,做到立行立改。针对应付账款长期挂账事项,系因工程进度没有达到支付条件形成,需加快项目推进,按施工进度支付应付账款。三是全力推动项目实施。郑州引黄灌溉龙湖调蓄水源工程项目已完成项目法人验收,5个标段工程决算待财政投资评审后,按照工作流程执行应付款项;郑州市引黄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待邙山提灌站变压器更换尾工建设完工,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和法人验收、报请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应付账款。

14.未按程序出租土地。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和责任单位联动,深入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依法依规且保证财政不受损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开展工作。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在充分沟通协商、政策咨询的基础上,针对问题现状,结合律师意见,鉴于土地租金已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时上缴财政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重风险隐患,经综合研判,决定待两个合同履行结束后无偿收回。三是举一反三整改。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规范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整改的通知》,认真开展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整改专项行动,堵塞漏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范有序。

15.原下属单位不按程序出租公房,负责人被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处理决定。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问题线索核查。二是全力推动整改。由职能部门牵头,积极同承租单位接洽,经充分沟通,地下室承租单位已搬离,地上承租部分待争议解决后及时收回。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按规定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同时,积极主动作为,以务实举措全力推动该单位改革遗留问题解决,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16.未批先建违规占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郑州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事宜的通知》,印发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管局遵照执行。二是提升法规意识。组织各工程建管局学习《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涉及土地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三是及时完善手续。根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三)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夯的不实,党组抓党建引领意识不强,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警醒,切实汲取教训。2023年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在带头认领问题、反思自查的基础上,责成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二是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安排部署党的建设工作。三是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及时修订完善党组、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把对“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的指导纳入其中,指导联系点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2.党建主体责任夯的不实,存在以听取机关党委汇报代替主动研究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自觉。2023年9月25日、11月6日、12月8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相关内容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二是认真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组部署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党的建设工作;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委下半年工作汇报,研究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加强调研完善制度。2023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班子成员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同时,分别联系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调研指导,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班子成员到党建联系点党组织指导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调研,推动巡察整改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3.党建主体责任夯的不实,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没有涉及抓党建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以深刻检查强化思想自觉。2023年11月8日,相关人员分别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1月19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人员主动认领了个人问题并就不主动报告抓党建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强化自觉的目的。二是以深入谈心帮助提升认识。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7日,党组负责人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逐一进行谈心交流,对相关人员开展了重点帮教,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责任意识。三是以及时提醒把关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市委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精神,要求人事处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以条目化形式列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应当涵盖的重点工作事项,及时提醒督促班子成员高质量撰写个人报告并报党组书记审核,确保不缺项漏项。

4.党建主体责任夯的不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兰考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兰考标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十项要求》精神,高标准抓好会议筹备,2023年10月25日,局党组研究制订了《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研究通过了《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负责人在高标准撰写本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对党组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人进行审核并报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对照标准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征求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单位、机关处室意见建议,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7日,党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广泛地开展谈心交心和谈话活动,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三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请示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同意,2023年11月19日上午,局党组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党组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以及个人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今后工作中,市水利局党组将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从严从实,不断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水平,全面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5.党建主体责任夯的不实,2020年以来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就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人员深刻检查自省。2023年11月8日,相关人员向局党组作深刻检查,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了个人问题并就未报告重大事项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其他同志也对其进行了批评帮带,使其从内心深处受到触动和警醒。二是结合谈话提醒强化纪律观念。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7日,党组负责同志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对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了再强调,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纪律意识和观念。三是落细落实把关审核措施。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把纪检监察部门函询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机关党建“一岗双责”等情况列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必须报告事项,并由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民主生活会议质量。

6.党建主体责任夯的不实,个别班子成员2020年、2022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有关同志深刻检查自省。2023年11月8日,相关人员在党组会上就本人2020年、2022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问题向局党组作了深刻检查,并于2023年11月1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其他同志也对其开展了批评帮教。二是严肃开展批评教育。党组负责人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充分认清问题的严肃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组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并及时报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接受审核,确保了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质量。

7.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职能梳理。2023年11月29日,相关单位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分班领导到会指导,要求该支部切实加强“第一议题”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针对巡察问题认真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围绕“三定”职责加强与机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促进中心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完成全年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做好新年度工作统筹谋划。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全方位培训。指导相关单位通过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坐下谈”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职工党性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交流沟通,促进团结和谐。三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指导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完成电子政务系统单位名录信息录入,利用信息化手段畅通运行机制、提升工作事项运转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8.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两家单位内部矛盾频发,信访问题不断。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针对两个单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简单粗放,内部矛盾频发,信访问题不断的问题,局党组利用2023年11月8日党组会议、2023年11月19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11月30日主题教育读书班研讨等时机,认真进行问题查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责成分管领导分类别、分层次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采取个别谈心、集体座谈等形式切实抓好整改。二是加强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帮建指导。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参与,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帮建指导,转变管理方法手段,积极进行答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内部和谐。三是撤销单位建制分流现有人员。按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将1个单位整合到其他局属单位,按照市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另外1家单位整合到其他局属单位,方案已上报市委编办待批。

9.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班子和党支部建设有欠缺,个别单位党组织书记长期缺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反馈问题认真总结反思。针对两个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长期空缺问题,局党组在认真梳理情况、对照查摆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认真反思总结,要求全力抓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的领导班子配备及帮抓工作。二是全力高效抓好问题整改。按照郑州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截至2023年10月9日,新调整组建的4个局属单位均已完成挂牌组建,相关领导同志均已配备到位。

10.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水利工程项目建管局党建工作存在盲区,未及时成立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问题清单,协同推进整改。对全局成立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党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目前8个在建的项目管理局,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求今后工作中研究讨论成立新建管局时,相关处室必须书面征求职能处室意见,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协同推进。二是加强指导帮带,健全组织队伍。在梳理摸清现有项目建管局的基础上,2023年12月1日印发《关于各建管局成立临时党支部的通知》,对成立临时党支部事项进行了明确,目前8个在建的项目管理局均已成立临时党支部。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发挥模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各项目建管局临时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和制度落实进行了指导规范。

1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标准不高,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郑州市水利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要求,通过组织新任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思想自觉和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实际情况,丰富党员学习教育载体,确保“三会一课”落实的严肃性、高质量。二是规范管理,加强材料归档。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党组织调整健全,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对会议记录严格详实记录,党务人员做好参会党员的点名工作,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会议记录严格把关。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成效。结合局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肃、记录不规范问题,2023年11月6日印发《郑州市水利局“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定期抽检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2023年12月20日成立督导组,对5个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及时公示考核情况,持续提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质量。

1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党支部未按照要求开展党课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履职尽责。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压实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专门责任,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制度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各党支部按相关要求规定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活动,结合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拟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课教育等制度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注重考核应用。2023年12月20日成立督导组,到5个局属事业单位抽检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查看党课开展情况,公示考核情况,并将党组织开展党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事项。

13.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分析研判。根据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进度和新组建单位中层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配需要,2023年9月18日,党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人事部门统筹工作实际需求和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突出专业技能,综合一贯表现,规避岗位风险,根据职位情况,合理组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二是认真组织轮岗交流。2023年9月2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意见,并就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分别进行干部调整方案预审、任职备案的基础上,2023年11月8日,对15名正科级干部、26名副科级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

14.年轻干部配备未达到要求。

整改情况:根据机关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局党组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会议,对干部调整配备工作进行动议,于2023年10月7日制定《郑州市水利局中层岗位调整工作方案》,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了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配备工作,2023年10月28日市委组织部备案通过后,第一时间宣布相关人员的任职通知。目前,机关中层正职配备已达到了市委年轻干部配备有关要求。

15.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进行复盘反思。针对巡察反馈的压缩、简化程序问题,2023年10月30日上午,市水利局党组责成责任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复盘反思,切实找准问题症结和工作短板。二是深刻检视自省强化规矩意识。2023年11月8日,责成责任处室负责人就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问题在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1月30日,责任处室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我批评,相关当事人就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提供巡察组材料不严肃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结合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对《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规矩意识和专业化素养。三是举一反三抓好今后干部调配。2023年12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干部选任工作的专业素养。

16.回避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抓好学习培训。2023年11月15日,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暨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培训会议,组织干部人事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对回避制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就抓好具体落实进行了着重强调。相关当事人在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其他同志对其开展了严肃批评。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回避制度。深刻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回避制度的政治性、严肃性,在今后工作中,从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的全程审核把关制度,健全完善干部选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同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落细落实任前回避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干部选任回避规定落实到位。

17.干部档案日常管理有欠缺,个别同志“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核实认定。针对相关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问题,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通过函询调查、实地检查、责任倒查等形式,及时补充完善了档案缺失材料和辅证资料,本着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原则,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分别为4名同志出具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并及时归入个人档案。二是从严复核复审。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及认定情况逐一进行复核复审,对“凡提必审”要求落实情况逐一核实,从严抓好问题整改,有力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三是从严落实制度。2023年11月15日,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暨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培训会议,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管档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纪律、具体工作程序、审核认定标准、违纪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重点强调和培训,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明确纪律红线、压实工作责任。

18.25人缺少必要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准确把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求。2023年11月15日,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暨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培训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局系统档案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作用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通知》要求和巡察反馈的25人缺少必要材料问题整改,认真开展问题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就重点注意事项和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进行了专项培训。二是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问题整改。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对缺少必要材料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了重点审核确认,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及时做好缺失材料补充完善、解释说明工作,目前缺失材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对照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对机关及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卷审核自查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效提升了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资料完整度、“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认定的准确性,同时结合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档案利用、安全保密、检查核对、收集归档人员职责等制度,对档案收集、整理、查阅、转递、核对等工作程序进行了再明确,有效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一)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坚决破除过关心理、松劲心态,紧盯市委近两轮巡察中反复出现、易发频发问题,常态化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以跟踪督导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着眼长效善治,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机制。着眼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见长效,立足全市水利工作实际,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年度中心任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风险点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

(三)积极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全市水利发展新局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郑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党的建设和中心任务落实,统筹水利发展和安全,统筹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深化,深入开展“三标”活动,挺膺担当务实笃行,全面提升各方面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水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71-67448849;

邮政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颍河路110号;

电子信箱:zgc3110@163.com。 

                                                                               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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