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河调洪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4-12 17:19:01  

郑州市金水河调洪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此次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河调洪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施工

2、采购内容:本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扬尘防治8个100%、噪声防治、废气、废水及固体废料处理等措施。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TH0+000(工程起点)至桩号TH1+125(七一三所北侧)环境保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核定的专项施工任务;

第二标段:桩号TH1+125(七一三所北侧)至桩号TH1+908(靶场拦河闸)及分洪工程枢纽工程环境保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核定的全部专项施工任务。

4、工期:伴随施工周期。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磋商控制价:第一标段:1610600元;第二标段:1991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供应商拟投入的主要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3、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同时中取两个标段,则按标段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4132023419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郑州禹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423日上午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水利局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河调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颍河路110号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15981812036

代理机构:郑州禹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水利大厦309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71-6793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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