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暴走团、集体健步走”是近年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之一,不仅能愉悦身心、锻炼身体,也是现代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同时也存在因队伍声势、音响音量过大干扰广大市民正常生活、工作问题,也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了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提出如下倡议:
一是要选择合适场所。开展、参与广场舞、集体健步走等活动选择场地时,尽量在开阔区域和远离住宅、学校区域。做到不扰民、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影响交通或妨碍正常通行。
二是要选择合适时段。在开展、参与广场舞、集体健步走等活动时应兼顾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和作息。提倡在上午7:30至晚间20:30之间进行。逢学生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活动。
三是要选择合适音量。遵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爱护自身听力健康,避免影响他人作息,音乐扬声器、音响音量等不超过60分贝。
四是要遵纪守法。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保护爱护环境,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
五是要团结友善。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理性化解出现的误会矛盾。
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认真遵守,争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拥护者、先行者、实践者、宣传者,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加强自律,文明健身,科学健身,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