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半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主动认领、严肃对待反馈问题,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一)思想高度重视,科学统筹谋划。2020年8月7日,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和反馈意见精神,统筹研究谋划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根据反馈问题所在领域及性质,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处室、责任单位,确保巡察整改机制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2020年8月25日,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制订《郑州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部门、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2020年9月7日,组织召开局系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坚持领导带头,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有关具体问题,推进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和个人问题整改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项整改工作牵头处室和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担当尽责、主动作为,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的提升,以局部的“量变”促进整体的“质变”,有力确保反馈问题如期清仓清零、到位见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局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推动和过程监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挂图作战模式,每周逐项梳理汇总问题整改进度,更新问题整改台账,定期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逐项督查验收,逐个对账销号。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直属机关纪委实行联动督导机制,采取重点督查和普遍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地督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以向责任领导发送提示函等措施,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各整改事项抓紧抓实、落地见效。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见底清零作为全面检验、加强局系统党的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着眼长远长效,全力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围绕服务民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系统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每周列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集中学习,每月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交流学习,通过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夯实思想根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抓实工作部署。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严格履行脱贫攻坚部门责任,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阶段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巩固水利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四是严格制度落实,持续深入贯彻。在今后工作中,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继续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持续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学用结合,进一步指导全市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2.关于西南山区饮水安全能力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扛稳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同时,列为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水利工作的首要学习内容,指导推进工作实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摸排整改。2020年8月10日,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西南山区等4县(市)对反馈问题涉及的7个行政村以及还存在水质不能得到完全保障情况的有关地区,对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明确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按照供水工程布局,以村组为单位,逐村组逐户排查饮水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是认真制定方案,强化工作落实。2020年9月4日,制订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专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西南山区饮水达不到用水方便标准和部分地区还存在水质不能得到完全保障情况,相关县(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质量效果。认真履行水利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挂牌督战、周排名、月通报等方式,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从2020年8月24日起,连续下发10期农村饮水安全动态通报,分别对有关县(市)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问题彻底纠治,有力推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巡察整改见实效、见成效。五是重视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频次要求,督促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加强水质检测。针对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落实每季度对出厂水水质进行检测,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对末梢水进行检测的要求,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同时千吨万人集中供水水厂也建立了日检9项水质化验室,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日常9项开展检测;针对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落实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对出厂水水质进行检测要求,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针对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经常性现场水质评价,确保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饮用水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同时,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部门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氟地区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农村供水水质达标。六是强化政策宣传,畅通监督渠道。围绕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加强饮水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和排查整改机制落实,采取向群众发放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册、到贫困户家中张贴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等方式,加大对饮水安全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在郑州市水利网站上公示水利部12314监督电话和市、县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适时掌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情况,确保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3.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运营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督促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印发《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先后下发5期通报,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县(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和规范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二是系统规范推进工程水费定价和收缴工作。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农村供水价格定价原则、定价方式、水费收缴等进一步作了明确,有力提升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管理工作水平。目前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工程总处数的100%(目标为95%),水费收缴率达到95.1%(目标为90%)。三是多措并举提升保障水平。指导县(市)用足用好中央、省、县维修养护资金,同时,将市级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列入市本级部门财政预算,确保工程管护有充足经费和资金保障。对标农村供水管理“自动化、精细化、信息化”三项标准,将农村饮水供水管网及供水设备老化更新改造纳入县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四是深入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效。抽组专职力量,先后3次对6县(市)水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暗访,督促各县(市)按照《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格实施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4.关于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倾斜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成为刚性目标和长效工作机制。二是专题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局属各相关单位召开了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在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库、河道管养用工方面,优先考虑录用贫困劳动力,切实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帮扶与支持力度,确保工作机制见到实效长效。三是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督导检查的通知》,组织局属各相关单位、各水利工程建管局开展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情况自查,同时通过核查、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的长效机制落细落实。四是着眼长效持续推进。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以及使用贫困劳动力情况统计上报等有关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使用贫困劳动力241人,新增27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5.关于缺乏对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谋划指导的问题。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统筹推进农村水系治理工作,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郑州市水系规划》《郑州市河湖岸线规划》和《郑州市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不断提升农村水系环境。二是加强跟踪指导。认真学习水利部、财政部及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的服务意识,持续从技术层面加强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试点县新郑市的指导,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升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试点县建设的质量水平。三是全面辐射带动。深入贯彻《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通过联合相关县(市)印发通知、深入开展关于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宣传等形式,广泛动员郑州市所有县(市)积极申报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并跟进做好帮抓指导,力争更多单位加入全国农村水系连通整治队列。
6.关于对水利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各建管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印发专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通知,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开展学习培训,同时组织各建管单位到局系统示范点—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工程进行参观见学,系统提升专职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组成工作专班先后对各在建工程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三制”等情况进行了5次集中督导检查和通报,同时对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程款拨付问题、金额较大工程款纠纷问题进行了9次专项督导检查,各项工作措施得到了全面强化。四是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督促各建管单位积极畅通农民工群众维权投诉渠道,新设立、规范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34 块。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欠薪隐患,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妥善解决。2020年5月以来,局本级共受理15起投诉,其中,涉及工程款纠纷12起,涉及欠薪3起,目前均已处理到位,其中涉及的3起欠薪问题已全部解决,共解决欠薪款27.5万元。
7.关于推进工程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强化民生水利意识,高标准推进工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建设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中“以满足防洪功能为主,兼顾景观用水需求,进行河道疏浚、岸坡护砌和堤防修筑”的主要功能定位,高标准推进工程建设。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落实,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管理机制,在全面加强陆域和水面保洁、绿地养护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期“边建边管”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对照“花草修剪及时、路面清扫整洁、料物堆放规范、水面打捞干净、运行安全有序”的工作标准对各项目经理部进行综合考核,以排名通报等制度的常态化落实,不断巩固提升运管水平。三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法制化运管氛围。组织参建人员认真学习《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具体内容和规定要求,以法治化思维提高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边建边管”工作质量。结合市民需求,因地制宜在贾鲁河沿岸划定了总长度约10公里的9个垂钓区,并通过组织宣传车宣讲、发放《条例》单行本、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贾鲁河运管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8.关于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议事制度规定。结合2020年制度建设年工作要求,组织修订了《郑州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从2017年6月开始,对涉及的“传达学习事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及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等事项均坚持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强化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二是全面实行会议议题审批制度。自2020年8月10日起,启用了《郑州市水利局党组会议议题呈报表》,党组会议议题事前酝酿后均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阅,报党组书记审定,所有会议议题均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郑州市水利局党组会议题呈报表》,有效避免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发生。三是认真撰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坚持每次党组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处室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和会议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确保党组会议、行政会议从形式到内容上彻底区分开来。
9.关于机构改革融合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机关相关处室和有关局属单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面压实整改落实责任。二是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起草了《郑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10月13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签发实施,从制度上确保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职权明晰、合理合法。三是加强工作融合配合。要求有关问题涉及单位严格按照《郑州市水利局党组会议纪要》(〔2020〕15号)和《郑州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9〕16号)精神,压实分管领导和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三方责任,加强沟通融合和工作协调,确保相关业务工作按照职能规范化开展。
10.关于对个别领导干部日常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责成未经审批提前离境违纪问题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相关当事人已就未经审批提前出国离境违纪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检视,切实汲取教训,向局党组作出了深刻的检查,并将检查材料在党组成员之间进行传阅。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水平。督促指导相关业务处室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核干部因私出国(境)邀请函的邀请主体、出行计划、拟出国(境)的城市信息、中转国家和地区、出发和归国的时间节点、预订的出行机票信息等,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提前离境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按制度规定落实违规违纪人员待遇。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郑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违纪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疫情防控斗争专项考核结果,严格政策待遇规定,严肃组织纪律。
1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坚持以兰考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兰考标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十项要求》,深刻理解“兰考标准”的重要意义,坚持对标找差。2020年9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制订了《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研究通过了《郑州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深入广泛地开展谈心交心和谈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处室)负责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议召开前,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核把关并报市委巡察办进行了审核。三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请示市委巡察办同意,2020年9月21日下午,市水利局党组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代表领导班子以及个人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后其他同志对其开展批评帮助,达到了发现问题、深化认识、夯实责任的目的。2020年9月25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议,党组副书记向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通报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并按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报告。四是持续对标对表巩固提升。在今后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中,认真总结用好这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的有关经验,持续对标“兰考标准”,坚持从严从实,不断提升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水平,全面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12.关于党组成员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巩固深化了思想认识。坚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的规章制度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对重点内容的专题集中学习。同时,组织编印了《郑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需学习的相关资料汇编》,助力提升抓学习、促整改的针对性。二是着力强化了日常管理。先后3次通过现场观摩会、党建云等平台,并结合“以案促改”督导检查,对领导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及会议记录、活动图片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是及时完善了考核监督体系。结合党建云平台、抽查、检查,对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公布。同时,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压实了领导干部和所在支部书记的双向责任。
1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局党组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涉及的相关领导在会上就个人2017-2019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作了深刻检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郑州市水利局党组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郑州市水利局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郑州市水利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等4个重要文件,以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研究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将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相关责任处室工作责任以清单化方式进行了明确。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定期对局属10个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坚持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抓牢抓细抓实。
14.关于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缺乏指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对照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依据清单内容,逐一向局党组成员下发了《工作提示函》,对讲党课、召开分管部门和党建联系点党组织负责人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开展调研、检查指导等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行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督促局党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带头深入到各自党建联系点、分管处室,听取研究党建工作、上党课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三是深入开展进基层摸实情解难题活动。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带着课题,深入各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及时协调指导局属单位党支部换届、机构改制期间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顺利平稳推进。
15.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党建工作存在盲区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局系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党的建设情况和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逐一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健全完善临时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建管局全部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并明确了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同时,根据人员调整等实际情况,对原有1个临时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规范强化临时党支部管理。研究制定了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对临时党支部的成立、批准、临时党支部主要任务、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将临时党支部一并纳入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体系,通过学习强国、党建云等平台跟进督促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制度等落实,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16.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深化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领悟。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0年9月23日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党组一班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组织修订了《郑州市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郑州市水利局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手册》,进一步梳理重点工作和廉政风险点,全面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年初制订印发的《郑州市水利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郑州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7.关于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内容,严格落实提醒责任,通过适时向党组成员发放工作提示函的形式,详细明确了落实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有关制度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制度落实,持续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在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中秋国庆”双节廉政谈话会上,局党组书记对参会人员进行了推心置腹、语重心长的廉政谈话,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各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分管单位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巩固了廉洁纪律、廉洁意识、廉政文化的基层基础。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求党组成员始终慎言慎独慎行,当好廉洁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每季度至少谈话一次,并带头讲好廉政党课,还通过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等形式对党组成员廉政谈话记录进行了规范,确保制度落实严格正规有效。
18.关于以案促改氛围不浓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汲取“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教训,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2020年9月21日下午,市水利局党组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同志负责、对单位建设负责的态度,按照民主生活会步骤严肃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扎实开展违法案件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8月3日,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以案促改工作通知,对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9月17日至18日,直属机关纪委对局属5家单位以案促改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在局系统通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推进、见到实效。三是健全完善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修订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方案》,从制度上健全完善了通过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机制。
19.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重点整改,严肃追究。责令相关建管局向局党组作出了深刻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直属机关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以案促改,全面整改。先后召开市水利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会议,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2020年10月底,指导水利系统所有建管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建章立制,常态管理。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局)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单位的组建、重点环节内部控制、党建等进行全面规范管理,确保了管理程序正规有序。四是抓住关键,强化监督。2020年9月17日,局财务处召集水利系统财务人员,就巡察整改工作和财务人员规范履职尽责,防范化解财务管理风险进行了专题培训,严肃财务管理纪律,进一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化解风险。结合全市房产出租、租赁清查活动,对所有局属单位和建管局租房和用车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确保监督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20.关于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一是认真自查自纠。责成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及时召开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认领反思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直面问题、妥善处理,有关责任人在专题会上认真剖析问题根源,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坚持立行立改。责令相关单位班子成员带头退回超标准发放的福利费用,全体在职职工涉及的违规发放费用已于2020年9月25日前全部退还到位。三是严格制度落实。责令该单位严格执行《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1.关于违规借用服务对象车辆的问题。
一是严格整改落实。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前对违规借用车辆全部清退,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直属机关纪委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局党组对此问题在全局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全面进行清查。针对此类问题,在直属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和财务处配合下,针对违规租车租房问题,在系统内部进行了全面清查纠治,推动类似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三是规范管理制度。研究制订了《郑州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局)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进行统一和规范。四是落实监督责任。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就违规用车等问题进行强调,压实分管领导责任,确保《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落在日常、管在平常、严在经常。
22.关于落实精简文件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利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等时机,专门就全面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进行强调,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简文件的重要性,把精简文件作为整治形式主义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二是严格执行发文计划。紧盯局党组确定的“2020年年底发文量同比减少30%”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2020年下半年发文计划,有序推进精简文件工作。三是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今后,将持续严格落实《郑州市水利局发文管理制度》《郑州市水利局发文负面清单》要求,严控发文登记,全面压减发文数量。
(四)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关于党组履行上届市委巡察整改责任不实的问题。
从2017年6月开始,局党组分别制订议事规则,合理确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严格议题把关,从体制、机制和技术上杜绝了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问题的发生。
24.关于上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机关处室长期借调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订了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郑州市水利局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局党组会议于2020年9月17日研究通过并印发机关基层各单位认真执行。二是严密组织清退优化机关借用人员。研究制订了《郑州市水利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清退优化调整机关借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从确定处室人员数量、广泛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借用人员清退、重新研究确定借用人员、办理人员借用手续等方面对全体借用人员清退优化进行规范。2020年10月27日,对38名借用人员进行全员清退和优化。2020年10月28日,按照“因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统一调剂”的原则,对处室确需借用的人员,经审批重新办理了借用手续,时间均不超过一年。清理优化后,机关借用人员减少14人,减少比例为36.8%。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功发力。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做好借用人员后续清退调整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增加和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陆续替换借用人员、优化处室人员结构等形式,结合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在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现有借用人员数量只减不增,确保机关和基层工作正常开展。
(2)关于总结教训不及时不深刻,警示教育氛围不浓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2020年9月25日,结合“中秋国庆”双节廉政谈话会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局系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剖析问题发生原因,总结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并指导各局属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端全覆盖。二是认真抓好经常性警示教育。狠抓经常性警示教育制度落实,通过组织召开典型案例通报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学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等形式,持续以案示警,确保警钟长鸣。三是扎实开展典型案例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印发郑州市水利局以案促改工作通知和工作方案,并严格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质量效果。
(3)关于少数支部书记对近年来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不甚明晰的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章党规等内容的学习,作为支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常学常抓不放松。二是强化“学习强国”平台运用实效。采取对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排名、通报,对学习落后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等措施,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日常学习。同时,通过组织参加全市“学习强国”挑战赛、手机答题比赛、对全系统“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进行表彰等形式,持续激发学习热情。三是坚持创新用活载体。通过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先锋讲坛”、邀请专家专题讲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充分利用身边资源—贾鲁河水情教育基地,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现地学教活动,推动提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领悟水平。四是坚持考学共促提升。为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党史、党纪政纪、水利知识等多方面内容,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了集中答题测试活动,对党员干部对“必知必会”掌握情况进行动态管控,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促行目的,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关于部分单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变相发福利的问题。
一是坚决立行立改。责令相关单位将违规费用全额退还到位,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就该问题在水利系统内通报批评。二是举一反三整改。针对此类问题,督促其他有关单位全面排查并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三是加强内部审计。严格落实内部审计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每季度财务跟踪审计的质量,强化日常监督和立行整改,充分发挥“内审免疫”的作用。
(5)关于政府采购等相关报批手续欠缺的问题。
一是严肃责任追究。责成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该问题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认真反思问题原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规范制度流程。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完善了局机关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了优化,对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强化教育培训。2020年9月17日,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政府采购管理政策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管理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25.关于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从党组层面深刻认识预算管理的严肃性、科学性、严谨性,针对巡察反馈的“超预算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年中追加预算比例高等问题反复出现”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找准问题根源,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系统培训。为进一步强化系统预决算管理,财务处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预算编制管理专题培训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切实认识预算管理严肃性,在今后预算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力争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强化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目前,已报请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和市有关领导,协调解决南水北调保障中心大楼建设手续不全的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巩固提升,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坚决破除“过关收场、完事大吉”心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以跟踪督导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彻底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扛稳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巡察反馈问题为镜,举一反三,持续深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四风”问题的查究力度,对违纪单位和个人,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曝光一个,持续形成警示和震慑,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涵养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三)运用整改成果,全面加强各项制度机制建设。着眼“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见长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改进党风政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十四五”全市水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1-67448849;邮政编码:450006,来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颍河路110号,信封请注明对郑州市水利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zgc3110@163.com。
中共郑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