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水务局: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建〔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区于2013年3月13日之前将本地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水务局。(郑州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电子邮件czjjjc1312@126.com;郑州市水务局:zzssljcwc@sina.com )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建〔201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