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农〔2012〕52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县)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水利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2012〕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2012〕186号)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水利 基金 筹集 使用 管理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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