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Ⅲ级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2-15 00:00:00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9月26日至2月8日,我市已连续136天无有效降水,累计降水量仅为3.0—11.3mm(常年同期为103.2—196.8mm),各县市降水均偏少9成以上。由于降水少,加之去年11月和12月份气温持续偏高,大风天气多,土壤失墒加快,全市大部分地区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尽管2月9日、10日我市出现一次雨雪过程,但降水量偏小,全市平均3.9—6.8mm,尚不能缓解当前的旱情。截止2月13日,全市农作物受旱面积达188万亩,其中:轻旱168万亩,重旱20万亩,因旱造成4.65万人、0.25 万头大牲畜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5423眼机电井出水不足。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没有有效降水过程,气温将会稳步回升,旱情将持续发展。为有效应对旱情,迅速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掀起抗旱浇麦保丰收的高潮,同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要,根据《郑州市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抗旱应急响应。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抗旱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职责要求全力支持抗旱浇麦工作。

        一、加强抗旱会商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水务局、市水文局、市气象局、市农委等有关市防指成员单位进行工作会商,分析天气形势,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及旱情发展趋势,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并将会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

        二、进行工作部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抗旱。及时报送旱情。为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
        
        三、实行部门联动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旱服务工作。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下派工作组,深入旱区,收集旱情信息,发现抗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导当地抗旱工作。

        各县(市)区抗旱部门严格按照报旱制度,每旬上报当地旱情信息、综合旱情和供需水状况,每5日预测一次未来供需水状况和旱情发展趋势。旱情较为严重的地方,加报旱情信息,市抗旱办公室对所报旱情信息,进行分析整理,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向有关部门如财政局、农委、民政局、气象局、林业局等单位通报当前旱情。

       (2)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市抗旱防汛办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人工增雨,防止旱情升级。
 
       (3)农业部门负责调查农作物苗情,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

       (4)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

       (5)工信委、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6)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抗旱资金筹措、发放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受灾统计。

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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