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规范郑州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7-19 00:00:00  
 

转发《关于规范郑州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全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切实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打造畅通郑州新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郑州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本意见自2010720日起实施,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该《规范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强化宣传,明确有关事项,建立相关制度,并加强对公职人员及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受到上级处罚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局纪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或暗访,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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