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水〔2009〕220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经委:
一、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的重大意义,积极探索农村引水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要借鉴舞钢市的成功经验及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各县(市)区在2010年上半年要建立起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
三、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专户。维修基金的来源由县(市)区财政安排一部分,从水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组成。具体数额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四、把建立农村安全维修基金作为今后安排国家、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郑州市村村通工程的重要依据,并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五、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并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的意见
2、舞钢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