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意见》(郑发〔2011〕5号)的要求,按照《郑州市水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郑水组〔2011〕37号)规定,结合工作安排和年度考核需要,请各处(室)于12月21日前对本处(室)公务员进行第四季度绩效考核,考核要严格掌握优秀比例,每位公务员的考核登记表经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处(室)领导的考评表经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务必与12月21日前将考核结果和考核表格报组织人事处907房间,全局的考核结果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并公示后报市公务局进行备案。
联系人:王勤学
电 话:67721932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