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6-13 00:00:00  
关于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
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区农经委:
     2010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纪念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将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作为近期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认真组织,精心策划。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经费。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年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突出成效和成功经验,树立一批近期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要突出宣传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突出宣传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进展;突出宣传生产建设单位的先进典型,深入剖析他们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例,营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高压氛围。
三、  形式创新,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力求宣传形式的创新,注重宣传活动的效果,结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主动邀请本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纪念座谈会、研讨会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寻求执法合力,通过部门配合,源头把关,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要采取街头咨询、编印画册、公益广告、手机短售、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新闻报道,形成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舆论宣传氛围。                     
四、发布水土保持宣传口号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
   3、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4、搞好水土保持,再造秀美山川。
   5、保护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
   6、水土流失,危害当代,贻患子孙!
   7、保持水土,造福人类,功在千秋!
   8、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
   9、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
   10、水土保持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11、水土保持,人人有责!
   12、合理开发自然资源,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13、保持水土,利在当代,造福子孙。
   14、搞好水土保持光荣,破坏水土保持可耻。
   15、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16、合理利用土地,严禁陡坡开荒。
   17、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
   18、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
   19、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0、依法监督管理,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21、破坏水保设施和林草,必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2、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惩处一切破坏行为。
   23、发动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24、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25、改造坡耕地,兴建水平梯田。
   26、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发挥水土保持整体效益。
    水利部将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和中国水利报开展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专题报道,请各单位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负责人和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通讯员积极报送宣传纪念活动信息(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swcc4364@mwr.gov.cn;中国水利报社: nzq@chinawater.com.cn),并请注明“水土保持法19周年专题稿件”及发稿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各单位开展宣传纪念活动情况请于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水土保持处(电子邮箱:zzsbc3119@163.com)。联 系 人:孙立波联系电话:6772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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