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利局2026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利局2026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49600.00元
最高限价:349600.00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州市水利局2026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 349600.00 | 349600.00 |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郑州市水利局2026年度防汛物资采购,主要包括汽油发电机移动灯塔、强光手电、救生圈、救生衣、平头铁锹、圆头铁锹、制式军镐、土工滤垫、防洪沙袋、铅丝等。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须包含汽油发电机移动灯塔。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9依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水利局517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郑州市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郑州市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郑州市水利局》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4、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八、联系方式
名 称:郑州市水利局
地 址:郑州市颍河路110号
联系人:王华山
电 话:0371-67721983
邮 箱:ssljygc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