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我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已超过规定报废年限,且不能再继续使用。据统计该批资产共计42件,账面原值195237.5元,根据《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文件精神,拟对这批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一、项目编号
STGS-XJ-2026001
二、项目内容
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固定资产报废,资产报废明细见附件。
三、报价人须知
(一)公告时间
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
(二)现场查看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日工作时间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三)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报价)时间:2026年6月2日12:00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黄古线163号)二楼会议室。
(五)询价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授权书、相关资格证书等)。
(六)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1份。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格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七)处置工作于6月2日下午14时起,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根据符合询价需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高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
(八)中选企业根据我中心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九)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并签署规定的相关移交手续。
(十)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地址: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黄古线163号)
联系电话:0371-65678172 陈先生
附件1: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固定资产报废明细
附件2:报价表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