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利局关于通用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5-12 16:25:46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的通知》(郑财资〔2020〕9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报废通用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本批次拟进行报废回收处置通用固定资产共120件,资产原值181320元(人民币),具体详见附件1。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且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格证书。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6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要求:参加询价报名单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三)现场查看时间和地点

为便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场查看实物分两批次组织,第一次组织5月13日18:00前报名企业,现场查看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下午3:00-15:00;第二次组织5月14日-15日报名企业,现场查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其他时间不组织任何企业现场查看。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时,逾期无效。

(五)报名及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郑州市水利局(颍河路110号)818房间。

四、递交报价文件相关要求

(一)各参与报价企业递交的报价文件在递交我局前必须做好密封工作。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价表中相关要素需填写完整,否则企业报价无效。

五、处置工作

(一)5月21日上午9:30时,召开报价评审会议,对现场参与报价企业进行评审(不接收其他任何时间、形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高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评审结果当场公布,经固定资产处理小组签字确认后在水利局网站公示。

(二)中选企业根据我局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并签署相关移交手续。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亚强

联系电话:67721930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颍河路110号

附件1:郑州市水利局通用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附件2:报价表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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