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郑州市水利局接到巩义市回郭镇政府反映,该镇引进的年产 15 万吨铝板带箔精深加工项目等4个项目到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申办土地证时,得知该地区建设项目申领土地证必须取得《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许可,相关企业在进行该项审批时遇到了技术难题。
经了解,以上4个项目位于巩义市回郭镇,2017年黄委会在编制《伊洛河流域综合规划》(2017年)工作中,把回郭镇部分区域划为“自然滞洪区”,取名“安滩自然滞洪区”,而“自然滞洪区”并非法定滞洪区,也不在98处国家滞洪区名录内,属于不在册滞洪区,也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因上述原因,企业无法委托相关单位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造成无法申领土地证,更无法进行下一步建设工作。
得到具体情况后,市水利局审批办、运管处人员在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首席代表张学林带领下,通过研究相关规定、咨询黄委会、省水利厅、省水利设计院等业务部门和技术人员,最终确定了解决方案,并由专家向企业推荐了有编制市里的单位编制了4个项目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在6月底,向4个项目管理单位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彻底解决了企业申领土地证难题。
为感谢郑州市水利局为企业解决申领土地证的难题,7月5日上午,河南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领导代表相关企业,到郑州市行政审批大厅将一面写着“高效审批助企业,热情服务暖民心”的锦旗亲手交到市水利局审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