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12月9日,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特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罗鹏博士来郑,对该市“一河(湖)一策”编制进行把关问诊,省、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和参与编制人员参加了培训和现场讨论会。
罗鹏在肯定我市 “一河(湖)一策” 编制工作的同时,指出编制工作需把握的问题,详细讲解了“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方法、内容,结合索须河、双洎河一河一策案例同与会人员进行交流讨论。
罗鹏指出,“一河(湖)一策”编制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是递进层次关系,由大到小,由浅到深,主要解决每条河存在什么问题,怎么办,由谁去干的问题。在编制语言上,要切合各级河长的实际;在编制形式上,能用图、表说明的问题,不用文字表述,把专业性的问题简单化,既能说明问题,又具有可读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