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河道工程管理处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郑州市河道工程管理处中层干部进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着眼于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通过干部的竞争上岗,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富有活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为提高河道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生态水系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水务局河道工程管理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传春
副组长:张新郑 唐贵铁 刘瑞华 田书勤
成 员: 海延军 陈普选 王迎宾 宋 可 丁 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是:办公室主任1名、调度运行科科长1名、工程管理科科长1名、水政监察科科长1名、河道管理一科科长1名、河道管理二科科长1名、河道管理三科科长1名、河道管理四科科长1名。
四、参与竞争上岗的范围
郑州市河道工程管理处、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郑州市引黄供水补源灌溉办公室、郑州市供水节水办公室、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等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任职条件和资格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热爱河道管理事业,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务实精神。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全局意识、服务意识,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3、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是列入竞争上岗范围的单位中的在编干部且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登记所规定的条件和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职务3年及以上。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工作程序
1、自我推荐。2010年12 月 24 日下班以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填写《中层正职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报组织人事处,每人限报一个竞争职位。
2、资格审查。2010年月 27日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认证,审查结果向局党委汇报后进行公示,公布素能测评时间。
3、素能测评。采取演讲答辩的方式测评,时间不超过1 O分钟,由评委按评分标准测评,现场公布成绩。演讲答辩顺序抽签确定,分数占总成绩的60%。
4、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河道处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数占总成绩的40%。
5、测评结束后,领导小组根据成绩,公布测评结果。
6、确定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评和推荐得分情况按1:2比例确定人选提交局党委,由局党委研究确定每个职位1名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使用的,依次对局党委票决的名次顺延考察。
8、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备案审批。
七、要求
1、严格按照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改变,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
2、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纪律,不准泄露评分情况,考察情况等;
3、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4、参加竞争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竞争上岗工作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中层正职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民 族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入党时间 | | 健康状况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任职务 | | 任现职时 间 | | 任同职 级时间 | |
工 作 简 历 | |
年度考核 情 况 | 2006年 | | 2007年 | | 2008年 | |
奖惩情况 | |
拟竞争职位 | |
是否 服从 组织 安排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格 审查 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