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列入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近日,郑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郑饮水﹝2017﹞1号文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省脱贫攻坚考核核查和农村饮水安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节点,认真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迅速将任务清单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并责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和问题整改任务。
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及脱贫攻坚考核核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任务,近日,郑州市水务局也将制定印发《郑州市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脱贫攻坚考核核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和重点事项、问题专项督导,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工程建设以及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进行核查评估,直至工作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