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 《郑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
来源:规划计划处  时间:2024-02-27 09:10:14  

2024年2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郑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托流域和区域防洪减灾体系,统筹各类措施,构建 “西蓄、东疏、南截、北御、中调”的防洪总体格局,为郑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郑州市作为全国14个特大城市、31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也是人口超千万的国家中心城市,城市防洪安全保障至关重要。规划编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联合编制,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水文分析计算有关内容。初稿完成后,郑州市政府邀请水利部原总规划师、国家防办原主任张志彤,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建云等九位专家进行研究把关,组织了咨询评审。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1〕649号)相关要求,经河南省水利厅上报水利部审查,水利部委托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导,黄河水利委员会参与,于2023年3月进行了审查,并分别于2023年4月、5月两次在蚌埠召开会议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复核。2023年9月,水利部副部长刘伟平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和审查情况汇报,编制单位根据水利部专题会议意见,对规划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2月水利部审查同意并印送了正式意见。2024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文〔2024〕29号对《规划》进行了批复。

规划严格按照各级防洪减灾的政策要求,全面分析了郑州市近二十年来发生的变化以及上一轮城市防洪规划实施情况,针对“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暴露的问题,研判区位功能新定位、落实国家战略新要求、贯彻防洪减灾新政策、推演洪水情势新变化、化解洪涝治理新问题,全方位谋划郑州市防洪减灾布局,提出了构建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规划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提出未来十五年郑州主城区防洪排涝治理总体思路、规划目标、总体布局、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及保障措施等,确定了“西蓄、东疏、南截、北御、中调”的防洪总体格局,实现郑州市洪涝灾害防御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升,使郑州主城区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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