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常庄水库管理处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来源:常庄水库管理处、直属机关党委  时间:2020-08-06 09:47:58  
8月5日下午,郑州市常庄水库管理处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报告。

8月5日下午,郑州市常庄水库管理处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报告。

《条例(草案)》增加了疫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内容,对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规范。在法律责任章节,增设对高空抛物、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

《条例(草案)》提出,对严重不文明行为予以记录,必要时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依法予以曝光。条例草案提出,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其职工、成员的文明行为进行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帮扶和礼遇制度,采取措施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其实际困难。

通过本次学习,向管理处干部职工普及了文明礼仪规范,提高了大家对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行为的重视,有助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提升我处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我市城市文明程度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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