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制定《郑州市水行政执法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申报程序》后,某医药公司向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该公司是首个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单位。该公司因违法取用地下水被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已于2018年9月27日公示至今,符合信用修复条件。
4月10日,水政监察支队法制科相关人员到该公司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单位违法取用地下水的井位进行现场查看,确保水井完全封填。然后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让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市水利局根据该单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作出同意信用修复的决定。由市水政监察支队收集相关资料,报水利局监督和法规处上传到信用修复平台,待审核通过后,撤消失信信息,完成信用修复。
首起信用修复案件的成功办结,进一步规范了郑州涉水领域信用修复工作,也为水利系统逐步建立针对失信主体的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激励机制打下了良好开端。(法制科 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