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6-11 00:00:00  

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2012610,水土保持司、财政部农业司在京召开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布置会。会议就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制事宜进行了部署,明确各省建设任务、建设范围及编制要求。水利部水保司张新玉副司长主持会议。财政部农业司水利处、水利部水保司、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要领导、以及列入2013-2017年项目实施范围的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宁夏、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20个省(区、市)的财政厅农业处处长、水利(水务)厅水土保持处(局)处(局)长参加了会议。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在水土流失严重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集中连片,把水土流失治理与促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点工程。工程已实施四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6平方公里,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在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今年是第四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关于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入力度,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将继续实施。项目以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经济欠发达的一类和二类革命老区县为实施重点,选取全国20个省的279个县开展项目实施。
     
会上,水利部水保司和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对各省参会代表提出的有关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财政部农业司水利处吕恒心处长、水利部水保司张新玉副司长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吕恒心处长要求项目区选择时要注意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效应。张新玉副司长强调,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做好与已有规划和正在编制的规划衔接,突出项目建设重点。他建议,各省财政部门同志在资金上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予以支持,积极落实资金用于老区水土流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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