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春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2-22 00:00:00  

各县(市)水务局、区农经委,郑东新区水务局、郑州航空港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部门,局属各建管局:

春节过后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大范围开工建设,郑州地区每年春季2月至4月份易产生大风天气,给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施工场地的土方作业裸土覆盖不严实、洒水降尘频次少、围挡不严等极易产生扬尘污染,2017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环保部对我市进行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当前,全市正处于重污染高发时段,冷暖空气互相作用,天气干燥多风。目前也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高峰时期,个别工地管理不规范,施工作业不精细,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扬尘问题突出,污染严重。因此,各单位务必重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狠抓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管控。

二、 加强源头控制

在建水利工程要加强扬尘污染源头控制:一是施工场地内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要进行覆盖;二是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施覆盖或者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三是土方等施工作业中,应当采取适当的洒水压尘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四是工地内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运输工程中必须采取帆布覆盖等措施,严禁超载和途中撒漏。严防工程污泥带出工地污染路面,做到净车出场,并做好冲洗泥浆水的收集处理。

三、 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水务局、区农经委、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对在建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力度,对参建各方实行动态监管。若发现不严格执行有关扬尘治理规定,问题较多的,将按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等处罚,造成较严重扬尘污染后果的项目,取消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参评资格。

四、 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水务局、区农经委、各有关单位要在抓好在建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各地要建立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移送反馈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依法处理并向举报人及时反馈。

五、突出问题整改

各县(市)水务局、区农经委、各有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抓好落实,积极做好国家环保部、省水利厅、市政府等各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的迎检工作,积极配好对督导检查中发现指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不解决的将按照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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