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处集中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水土保持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1-04 00:00:00  
  2010年12月31日上午,水土保持处郭长松处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家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
    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于2010年12月25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布,将于2011年3月1日施行。
通过集体业务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一是强化了政府和部门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确定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将水土保持规划作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依据,同时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规划中要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三是强化了预防保护制度,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方针;完善了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监测制度和验收制度,强化了人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管控。四是强化了综合治理措施。明确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明确水土保持投入保障机制;明确了在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技术路线;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五是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各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解决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增强了法律执行的可操作性。新法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水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这是目前涉水法律法规的最高处罚。
    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新的《水土保持法》,郭长松处长要求,一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水土保持法》条文,熟知新《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职责,掌握法律原则,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广泛宣传,强化意识。把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保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三要深入调研,制定政策。适时启动《郑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计划,并尽快出台;四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以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为契机,积极争取在生产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执法上有新突破,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五要协调各方,齐抓共管。协调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努力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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