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市水利局梳理了《郑州市水利局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市水利局于2021年10月20日-11月20日期间,将梳理的《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
联系方式:监督和法规处 6772190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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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郑州市水利局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工作程序,市水利局于2021年10月20日-11月20日对《郑州市水利局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水利局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11月20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1条,即需要参考新出台的《地下水管理条例》对清单进行梳理。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采纳了对相关条款的意见反馈。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