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山东省率先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3-22 00:00:00  

     山东省水利厅将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作为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活动,并制定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日前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山东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水利部部长陈雷对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给予充分肯定。

  山东省委、省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生态省建设。2011年底,山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提出要率先建成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今年5月,该省第十次党代会又强调提出,将建设生态山东作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山东属于北方缺水省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禀赋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水生态退化问题也较为突出,部分地区由于连续多年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面积扩大,甚至引发了地面沉降、河道断流、湿地萎缩、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在严格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水资源保护和修复力度,建立完整的水生态系统,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水生态安全保障。

  近年来,山东省紧紧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截至2011年底共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52处,连续四年居全国之首,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95处。目前,17个市69个县都有水利风景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一半。水利风景区建设带动了全省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山东省水利厅在认真总结水利风景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生态水利发展的新趋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将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作为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活动。为此省水利厅组织起草制订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已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水生态文明城市省级地方评价标准。对此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水利部陈雷部长对此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于1020赴山东专门调研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及济南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对山东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深刻阐述了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遵循的原则、须着力抓好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山东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指明了方向。

  《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作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核心文件,结合河道防洪治理、水利风景区创建、生态水系建设,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为前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为目标,着力建立五大评价标准体系,共分23条评价指标。一是水资源体系。主要从城市水源情况和用水效率两方面,明确对水资源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标准。二是水生态体系。主要从水域环境、动植物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三个方面,明确对水域水体维持水生态平衡、防止水生态破坏、促进水生态良性循环等能力的评价标准。三是水景观体系。主要从生态水系治理、亲水景观建设、水利风景区建设和观赏性四个方面,考察评价城市水域周边的风景、风貌和特色。四是水工程体系。主要从工程标准、工程质量和工程景观三个方面,考察评价水利工程运行状况。五是水管理体系。主要从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机制和公众满意度等三个方面,考察评价水资源的分配、开发、利用、调度和保护进行管理的各种活动。特别是水资源与水生态两类评价标准体系,体现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强调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和以水定发展、以水调结构、以水规划产业布局的核心理念。

据悉,下一步山东省将以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为依托,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城市,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有序推动水生态文明市(县、区)、水生态文明社区(乡、镇)创建,实现城乡水利一体化、生态化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保障,为建设生态山东、谱写全省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安全支撑和保障。摘自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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