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河湖(渠)“四乱”顽疾宣战 助力农村水环境改善
来源:中牟县河长办  时间:2021-04-25 15:29:3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年度部署要求,推动全县河长制机制体制向基层延伸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效”转变,助力农村水环境持续改善。中牟县在持续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将“四乱”整治范围延伸至县域小微水体,出重拳整治河湖(渠)“四乱”等顽疾,着力打通河道整治最后一公里。

摸底排查势头足

通过借力河湖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顺势转战小微水体,开展河湖(渠)“四乱”问题大排查,切实下真功夫、硬功夫。采取县河长办和主管部门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微水体、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登记造册,建立销号台账,为下步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集中整治战正酣

“清四乱”是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履行河湖(渠)管理保护职责的底线要求,必须下大力气、一抓到底。县级河长严格履职尽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一线工作法,现场督战,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核实,确保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真正让河长制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认领整治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清尽清的原则,以每天都是决战、每天都是攻坚的态势,克服倦怠、被动等一切消极观念,以迎难而上、越战越勇的精神状态,坚持旧账新账一起算,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努力实现河湖(渠)无垃圾、无集中漂浮物、无违建的“三无”目标。目前,中牟县共清理整治垃圾杂物4170余吨,清理淤泥900余方,整治河(渠)53.04公里。

巩固成效守碧水

河湖(渠)“四乱”积弊已久,问题整治严在平常、难在经常,绝非朝夕之功、举手之劳,不能昙花一现、热闹一时。为根除“四乱”顽疾,中牟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巩固成效上下真功夫、硬功夫。一是以巡查固成效。各级河湖(渠)长切实承担起“管、治、保”的应尽之责,依据《中牟县河长制工作河湖巡查制度》规定,对责任河湖(渠)进行巡查,对“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严防河湖(渠)“四乱”新增。二是以督查固成效。县级采取联合督查、重点督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建立“书面材料+影像资料+现场复核”整改结果反馈系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重点查任务落实、查成效巩固。三是以宣传固成效。治水如治病,需紧盯病根开方下药。针对“四乱”顽疾,中牟县发掘媒体优势,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画报、标语等,集中反映保护水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和创新举措,对“四乱”行为进行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意识,让“爱河、护河、治河”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下一步,中牟县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用心、用情、用力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坚决清理整治河湖(渠)“四乱”,切实将河湖长制工作向小微水体不断延伸、细化和落实,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成为全县人民的普惠福祉,让中牟大地每一条河湖(渠)都焕发生机活力,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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