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来源:河长办  时间:2017-11-13 00:00:00  

为贯彻落实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基层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的意见》精神,市河长办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对15个县(市、区,开发区)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查采取形式灵活、针对性强、综合全面的督查方式,具体包括:一是联合编组,分批督查。市河长联合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委改革办组成四4个督导小组,对15个县(市、区,开发区)的县、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其成员单位厦职尽责情况,进行分批次,全方位督导。二是紧扣主题,综合督查。紧扣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成员单位尽责核心,围绕六大任务和“四个到位”的要求,采取实地查看、展开座谈、问询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综合督导河长制工作;三是查改结合,边督边整。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河湖存在的问题,即时向被督导单位提出问题清单,并交与处理方法,各单位及时行动,认真整改,保证了督导效果。

    此次督查,既是对于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河长制工作的调查摸底,掌握各单位在河长制工作中的亮点、问题,也是为迎接省对我市河长制工作验收考评的一次预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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