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9月18日下午,第一党小组在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小组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首先由党小组长范淼鹏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并组织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心得、讲了体会;随后大家主动履行党员义务交纳了党费,最后全体党员结合工作情况推荐了第三季度党员先锋岗人选。
近年来,支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月召开党小组会,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向心力和凝聚力,及时对上月工作进行盘点,并明确下一步党建工作方向,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引领和促进作用。(综合科 范淼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