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来源:局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  时间:2021-10-13 15:14: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豫水办保〔2017〕33号)的有关规定,202119月份我接受了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014日-2020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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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0003

 

 

               2021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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