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东部引黄口门向航空港区供水工程(暂定名)前期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12 16:55:42  

郑州市东部引黄口门向航空港区供水工程(暂定名)前期技术服务项目开标会议于2019年07月10日上午10:00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郑州市东部引黄口门向航空港区供水工程(暂定名)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发改部门审批金额的99.3%

拟任项目负责人:罗毅

证书编号:2017011021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编制周期:项目建议书30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3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发改部门审批金额的99%

拟任项目负责人:张德明

证书编号:2012071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编制周期:项目建议书30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3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发改部门审批金额的99.5%

拟任项目负责人:汪小茂

证书编号:201411028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编制周期:项目建议书30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30日历天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6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67721936

邮箱:ZZJSGLC@163.com

邮编:450006

地址:郑州市颍河路110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721817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5708770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