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一河一策”评审会
来源:河长办  时间:2018-03-22 00:00:00  

3月20日上午,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在嵩山饭店召开“一河一策”方案评审会。评审会邀请中国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战略研究二处处长沈福新,河海大学教授崔广柏,省河长办闫长位,省水利设计院陈辉,水务局总工程师袁运河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会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市水务局副局长刘玉钊主持召。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市河道管理处、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相关人员、11个河流流经县(市)区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一河一策方案》是各级河长管河治水的基本依据,水利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下发后,市河长办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编制工作。2017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郑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标负责市级河长分管河流和水库的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该院在编制过程中,集全院精锐,组成5个编制小组,按照学规范、查现场、核实情、编样本、勤咨询的方法步骤,利用3个多月时间对河流、水库进行了实地勘测和普查,并先后多次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辅导培训,按照省里要求,目前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 

评审中,专家评审组、各成员单位、河流流经地对我市“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编制方案基础资料收集较为全面,分析方法正确,目标和任务明确。但在查找分析问题时,水利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中明确六个方面是全国大局指导性意见,可遵循但不能受其局限和拘泥,要切合河流实情查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按照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去实施,达到问题是现实的,目标是明确的,任务是清楚的,措施是落地的、责任是具体的这一编制要求,为河长决策提供基本依据和抓手,切实指导河长管河治水,有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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